
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申报方法是什么?
答:一、办理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259号)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推进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148号)
二、范围、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单项工程的建筑施工承包企业 、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企业,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为从事建筑施工的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