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抵扣60%怎么做账务处理?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1-05-10 19:29
固定资产抵扣60%怎么做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抵扣60%怎么做账务处理?

:对于固定资产抵扣60%的情形,其账务处理如下:

1、购入时:

借: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进项税额×6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40%】

贷:银行存款等

2、第二年(第13个月)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进项税额×4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4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上述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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