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回返利怎么做账务处理?
返利是现在很多生产企业采取的促销方式,虽然在促销政策上无可厚非,但是也要注意处理好相关的关系以及业务,友情提醒一下,处理的好与坏,合法与违法有时候真的就在一线间。就看收到返利时的形式是怎么样的了,以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为例,如果给予的方式要求开增值税票的,则视同销售进行账务处理,(提醒:这是虚假业务,没有发生真正的销售业务,违法哦!)
如果这笔返利是有一定的标准,亦即销售额达到了一定程度时给予的,而且是直接冲抵应付货款,且对方在收取货款的时候所开发票金额上按实际支付金额开具,对于返利,本方无须再开具发票,可以视作一种商业折扣,也可以冲转进货成本,同时把原进货时确认的相配比的增值税进项转出,这是比较安全的做法,这种处理方法会使企业在流转税和所得税上双亏。还有另一种方法是独立核算相关货款与返利,收到返利时开具的是普通发票,作为对方企业设立的一种奖励基金,这样也符合返利促销的经济业务实质,本方可以避免流转税,但是对方企业可能因此不能在税前列支这项支出,就看如何与对方沟通了,不同方式有不同的处理方法,不同的方法导致的结果和责任也可能不同,现在很多企业采取的方法都是违法的偷税漏税方式,操作手段和处理方式五花八门,我们不支持违法行为,所以对于其操作在此不说,免得误导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