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的解读(二)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1-06-10 13:37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的解读(二)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的解读(二)
  创建时间: 2020-01-20 15:29

二、纳税人错误确认发票用途后,税务部门如何帮助纳税人进行修改和更正?

按照《公告》要求,纳税人通过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后,需要根据确认结果办理相关涉税业务。如果出现发票用途确认错误的情形,税务部门为纳税人提供了规范、便捷的更正服务。纳税人将发票用途误确认为申报抵扣,如果要改用于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情况后,即可为纳税人调整发票用途。纳税人将发票用途误确认为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尚未申报出口退税并帮助纳税人回退发票电子信息后,纳税人可以通过综合服务平台重新确认发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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