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业务收入的核算应当怎么做?
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或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其他业务收入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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