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销售折扣销货方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销售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4号文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以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销售折扣销货方的会计处理怎么做?】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