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民个人手里收购农产品如何抵扣?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1-07-06 12:34
从农民个人手里收购农产品如何抵扣?

从农民个人手里收购农产品如何抵扣?

从农民手中收购农产品又有蔬菜又有粮食,都可以开具收购发票,按收购金额的11%计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2、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农产品的范围建议参看财税字[1995]52号。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从农民个人手里收购农产品如何抵扣?】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