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2021年高级会计师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1-07-07 14:48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广东东莞2021年高级会计师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广东东莞2021年高级会计师考后资格复核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至23日。考生复核前应按要求检查是否已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未完成的请进行采集,以免影响将来的证书领取。


关于东莞市开展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高级资格考试考生:

根据《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21〕21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市会计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23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上述“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是指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类)、统计师中级职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

三、复核时间

我市会计高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至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复核地点和方式

(一)复核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服务二区。

(二)办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防疫要求:进入市民服务中心办事时,需通过“粤省事”微信公众号查询并出示“粤康码”和“行程卡”,同时出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四)预约流程:进入“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下方菜单栏“预约办事”→“在线预约公众号版”→“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点击选择”→“提醒”页面等待6秒→“综合服务二区(民生业务)”下级菜单的“财政局”选“子业务”→选“会计职称资格审核”的“预约”项进行预约。

(五)咨询电话:0769-22995502

五、复核资料

(一)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可登录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1g29.jsp进行补打)。

审核要求:原件1份,表格由考生签名,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将表格交所在工作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若出现证书信息与实际有出入或学信网无法查询到学历信息等情况,还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会计师应提供注册会计师证或会员证)。

审核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需对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进行报名条件追溯审核;需验证注册会计师证证书的有效性。

(四)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

审核要求:原件1份,表格由考生签名后交所在工作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五)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要求: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应提交往来大陆通行证。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六、其他事项

(一)凡未提交资料参加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未参加审核或审核不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高级会计实务成绩单。

(二)考生复核前应按粤财会〔2020〕23号文件要求检查是否已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未完成的请登录广东省会计服务信息平台进行采集(网址:https://kj.czt.gd.gov.cn/的“业务办理—信息采集”模块),以免影响将来的证书领取

附件:会计专业工作简历表

东莞市财政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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