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金融商品的年终负差如何结转?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同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的正负差,在一个纳税期内可以相抵,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以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2001年度买卖股票出现的负差余额260万元,不得在2002年申报营业税时进行抵减.
因此,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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