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相关考生: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21﹞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我省2021年度使用标准执行全国通用标准。
二、参加高级会计师 资格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有效期至2023 年底)。
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