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抵扣的机动车发票如何处理?
已认证的发票,销售方是无法作废处理的;
解决方法: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购货方收到红字发票做进项税转出.已认证不代表必须申报抵扣,可做进项税转出.
会计分录如下:
收到机动车专用发票时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认证后,结转待认证进项税入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
发现票据错误或其他原因而不得认证,要求对方开具红字发票,并收到红字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未抵扣的机动车发票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