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并购产生的投资收益为什么要递延?
这个不是递延所得税的问题。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是不需要交纳所得税的,也就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作纳税调减。因为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后已经缴纳过所得税,不会再要求二次缴纳。
长期股权投资计税基础是取得时的成本,如果后期确认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变动(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等),那么会产生暂时性差异,但是对于拟长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是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的。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并购产生的投资收益为什么要递延?】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