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负责人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接受《中国会计报》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的联合采访
2021年7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负责人就贯彻落实《意见》,接受了《中国会计报》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的联合采访。
问:请介绍《意见》的发布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有何重大影响?在庆祝建党100周年的喜庆气氛里,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意见》以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国家建设能力为目标,聚焦审计质量提升,针对财务审计秩序、行业管理、执业环境和能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用系统思维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为未来一个时期逐步完善行业治理、优化执业环境、提升审计质量提供了重要保障。
《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解决短期突出问题,推动解决基础性长期性体制性机制性问题。针对当前行业内较为突出的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明确要求依法整治、严肃查处。在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和基础制度建设方面,一方面抓紧修订《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另一方面制定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等行业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机制。
《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加强行业日常监管,改善行业执业环境。《意见》明确构建行业统一监管信息平台,推动行业监管信息化建设,减轻多头监管、重复监管等给会计师事务所带来的负担。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低价恶性竞争、银行函证不实、效率低下、收费过高等问题,明确提出要推进以质量为导向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业务,优化行业执业环境。按照“过罚相当”原则,合理确定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加强行业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业能力建设。通过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加强对职业道德守则的宣传、培训和实施指导,增强审计独立性,提高应对财务舞弊的执业能力。同时,创新继续教育方式,围绕技术胜任能力、职业技能、职业价值、道德与态度等重点,丰富完善教育内容,加强注册会计师专业培训教育,提高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
行业内外对《意见》反响热烈,纷纷表示,《意见》站位高、系统性强、针对性强,对行业发展,既是“及时雨”,又是“长效方”。可见《意见》的发布正当其时,必将对行业健康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问:《意见》出台后,中注协将如何抓好贯彻落实?
《意见》对注协在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中的作用给予高度重视,体现了国务院和财政部对注协工作的肯定和期待。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充分发挥注协作用,中注协将贯彻落实《意见》有关要求与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实施行业“十四五”规划和信息化建设规划相衔接,采取以下措施,落实文件精神。
一是迅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要求全行业迅速认真学习《意见》,充分认识《意见》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意见》的主要内容和任务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主题主线”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的决策部署,把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关怀,转化为加快行业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履行好会计师事务所“看门人”职责,发挥好注册会计师审计监督作用。
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全面贯彻《意见》,扎实开展整治财务审计秩序相关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等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加强对各地注协的督促指导和沟通协调,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依规作出行业惩戒,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行业日常管理。立足执业实践,及时修订相关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提供实务指导,推动落地实施;强化注协日常监管,加强行业舆情和日常监测,完善行业自律监管制度;加强与行政机关的监管合作,配合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
四是优化执业环境和能力。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和排名办法,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强化内部管理;以全生命周期管理理论为指导,完善行业人才培养制度体系,加大继续教育力度,为行业服务国家建设提供坚实人才队伍保障。
五是落实行业党建工作责任。持续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探路者,继续实施行业党建“321工程”,坚持会计师事务所党的组织和工作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切实发挥行业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同时,要求各地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对照《意见》,结合本地区、本事务所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不断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