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界定?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1-08-26 06:55

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界定?
 

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界定?

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是日常业务纳营业税,也可以是业务量少,就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企业.他们都是小规模纳税人.你们公司收取的设计费就是销售收入,超了500万元才能申请一般纳税人,不申请也不违法,就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在国家税务总局未明确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暂按以下原则掌握:一是企业的主营业务为非增值税应税业务,二是年度内发生应税业务的月份累计不超过5个月.但应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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