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黑龙江省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职称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21〕5号)精神,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成绩有效期为3年。经省财政厅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2021年省线合格标准为57分,成绩当年有效。
通过国家线合格标准的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成绩合格证书。通过省线合格标准的省直考生,请于2021年8月27日至9月2日期间的工作日到会计服务大厅2楼(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03号龙呈商务酒店)领取;市地考生由市地财政部门统一领取。
咨询电话:0451-82833245。
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