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实际)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
其中: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产品离岸价+国家规定的该产品出口退税率
而“当期(实际)应退税额”应该怎样确定呢?它取决于当期期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余额与计算出的“当期免抵退税额”的金额的比较,谁小取谁;但如果当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要实际缴税,就没有实际要退的税款了,这时“当期(实际)应退税额”等于零,“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就等于“当期免抵退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即是“出口退税”的金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当期(实际)应退税额”计入“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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