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税金如何做账务处理呢?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1-09-18 08:52
不动产税金如何做账务处理呢?

不动产税金如何做账务处理呢?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比如,地税房产税,则做账:

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应交房产税/土地税 XX

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土地税 XX

2、支付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土地税 XX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XX

【相关知识】

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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