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全额抵扣怎么做财务处理呢?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 15号)文件精神,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可享受初次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优惠政策。
纳税人(含小规模)购置升级版的税控设备,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全额抵减增值税;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以抵减。
纳税人(含小规模)支付税控系统的技术维护费,取得发票为普通发票,可以全额抵减增增值税。
抵减增值税是指全部费用(价税合计)一起抵税,进项税额抵扣指的是税额部分的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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