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收取挂靠费如何做财务处理呢?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1-09-23 09:14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收取挂靠费如何做财务处理呢?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收取挂靠费如何做财务处理呢?

答:《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1条规定:“单位以挂靠方式经营的,挂靠人发生应税行为,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被挂靠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被挂靠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挂靠人为纳税人。”

因此,对于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收取挂靠费,则是这样的:

1、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等社保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

会计学堂提醒您,营改增后,由于部分价格变成了税金,直接的结果就是价格下降,虽然同样道理成本也会下降,但人工费成本却不会下降,所以,建筑与房地产的利润会下降。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收取挂靠费如何做财务处理呢?】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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