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法施行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按照稳中求进总基调,做好费改税转换的同时,努力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环境保护税促进治污减排,护航绿色发展的激励作用日益凸显。
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拥有两台300MW燃煤火力发电机组,项目工程总投资24.59亿元,两台机组分别于2006年2月、12月投产发电。环境保护税法施行后,青海华电大通发电有限公司投资1.07亿元,在2019年分两批次对现有1、2号机组进行超低排放技术改造,治理燃煤发电产生的废气。改造项目实施后,该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由2018年的174.04万吨降低到2020年的30.77万吨,显著降低了污染物的排放量,有效减轻了现有锅炉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据统计,该纳税人申报环境保护税由2018年159.13万元下降到2020年21.41万元。环境保护税开征之前,该企业2017年的排污费121.59万元,企业负担的环境保护税税额与污染物排放量呈正向相关,环境保护税法的施行激励并促进其治污减排。
据了解,3年来青海省共识别认定环境保护税纳税人1340户,享受环境保护税减免179户,减免金额6471万元。环境保护税法施行以来,企业节能减排动力不断提升,走环保低碳、清洁生产之路的决心和自觉不断积累,增强青海绿色发展底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