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办费用怎么确定摊销年限及财务处理分析是?
答: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在开业当月一次核销,不再摊销;但税务却仍按5年摊销计税。
原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开办费不再通过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核算,而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综上所述,开办费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可以选择一次性或者不得低于3年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是一经选用,摊销的方法是不能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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