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21年第54期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培训(行政事业类)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实施 2021 年度全省大中型 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皖财会〔2021〕 244号)有关要求,请通知本单位参训人员(名单附后),按照培训须知要求(见附件)于10月17日至29日参加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21年第54期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班(行政事业类)。
附件:1.参训人员名单.doc
2.培训须知.pdf
安徽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