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主要包括哪些?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有以下情况:
1、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3、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5、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比如,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可以这样做账: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贷:原材料 或相关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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