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关于免缴海域使用金项目的公示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1-10-20 17:31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海南关于免缴海域使用金项目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24号)和《关于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08〕71号)的有关规定,我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拟批准万宁乌场一级渔港项目免缴海域使用金。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免缴事由 免缴金额(单位:万元)
万宁乌场一级渔港项目 非经营性公益事业用海 2454.62632

如对上述公示内容存在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厅反映问题。

公示期限:10月11日至10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98-68515256

通讯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408房(海南省财政厅综合规划处)

邮政编码:570105

 


6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