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提足折旧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如何处理?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1-10-21 06:34

已提足折旧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如何处理?
 

已提足折旧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如何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二)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综合以上之规定,对提足折旧的单位机器设备,不能再继续提取折旧,所发生的改造、修理费属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可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平均返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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