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单位暂付款如何核算做会计分录?
答:暂付款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所属单位或本单位职工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款项付款含义 暂付款指在资金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应收或暂付的待结算款项。
由于暂付款应当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帐。因此,其会计分录如下:
1、发生暂付款时,
借:暂付款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结算收回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暂付款
3、核销转列支出时
借:经费支出等有关科目
贷:暂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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