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缴土地使用税有哪些情形?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1-10-27 22:39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免缴土地使用税有哪些情形?

免缴土地使用税有哪些情形?

对于免缴土地使用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免缴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2、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屋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4)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免缴土地使用税有哪些情形?】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6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