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票冲红重开,重开时是按新税率还是旧税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规定:"九、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因此,若是税率调整前发生的业务,在2018年5月1日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仍按照原蓝字发票的税率开具红字发票;若需要重新开具蓝字发票的,按照原税率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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