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金占用费怎么做账务处理?
资金占用费是指非金融机构之间(如企业与企业之间)借贷资金以及商务活动中预收预付款项而收支的利息额.对于资金占用费中属于公允的部分,可计入当期营业收入;超过公允交易对价的部分,应作为捐赠收入处理.
资金占用费(无论是否来自关联方)在新准则下都受到《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范,对于一般工商企业而言,应当属于其他业务收入(报表上并入营业收入反映).根据准则第五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因此,对于资金占用费中属于公允的部分,可计入当期营业收入;超过公允交易对价的部分,应作为捐赠收入处理.
这里"公允交易"的判断标准,个人认为应当使用银行贷款利率,即如果借款方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根据其过去的信用记录、目前的财务状况等综合判断风险水平后确定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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