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员工交通费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交通补贴计入工资总额中一并计算个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公式是: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5000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5000.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员工交通费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