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税额退回怎么做会计分录?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1-11-29 17:57
报关税额退回怎么做会计分录?

报关税额退回怎么做会计分录?

1、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收到退税额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

2、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收到退税额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报关税额发生退回,应当通过"应收出口退税款"以及"应交税费"等相关二级科目核算.为核算纳税人出口货物应收取的出口退税款,应设置"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销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贷方反映实际收到的出口货物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应退税额.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报关税额退回怎么做会计分录?】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