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抵扣的跨月专票怎么冲红?
已经抵扣了进项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冲红的,具体的冲红步骤如下:
第一步,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第二步,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第三步,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通过上述的三个步骤,完成已抵扣的跨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冲红.需要注意的是,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另外,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上述的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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