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跟销项的单位一定要开一样的吗?
单位和数量不一样,增值税可以抵扣,没有影响。只要在账务处理的时候按照正确的金额结转销售成本就行了。进项发票和销项发票不一致,如果业务是真实的可以抵扣增值税,会被税务局关注。
进项发票的名称,与销项发票的名称不一致,是允许抵扣的。
比如:采购进来的是某原材料和半成品,但通过加工後生产出的产品再销售出去的货物名称必然会有变化,还有其他的直接和简接费用,因此,立法上不能机械性的规定进项的货物名称一定要与销售货物的名称一致才能抵扣。
但是,商业企业单一货物的专营业务就必须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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