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建筑服务取得的劳务费发票能作为分包款扣除凭证吗?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1-12-22 20:11
营改增后,建筑服务取得的劳务费发票能作为分包款扣除凭证吗?

营改增后,建筑服务取得的劳务费发票能作为分包款扣除凭证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17号《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营改增后,建筑服务取得的劳务费发票能作为分包款扣除凭证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