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30万,开具普通发票30万,普通发票部分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计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同时,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根据上述国税总局答复,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计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因此,按季纳税的企业免征增值税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含企业开具专票和普票的销售额,您公司专票和普票销售额合计金额超过了增值税免税标准,普票发票的销售额应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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