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是什么?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2-01-11 06:27

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是什么?
 

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是什么?

持票人对前手(不包括出票人、承兑人)的首次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持票人对前手(不包括出票人、承兑人)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是什么】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80+行业真账实操,零基础会计快速上岗!出纳、做账、报税、报表、Excel、财务软件、财务经理七大系列课程
最新资讯
会计考试提醒、政策发布关注微信公众号:
中国会计网
长按保存图片
微信打开扫一扫
报考咨询、进群领资料
免费资料
财税干货
会计表格
财务模板
excel工具
免费课程
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