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规模超30万附加税减半征收会计分录?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号)
第三条 关于减征优惠的办理方式: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征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所以,纳税人无需备案及报送资料,按照附件的填表说明在申报表中申报优惠即可. 根据此规定,之前多计提做相反分录,冲减税金及附加和应交税费即可.不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
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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