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不认可现金发放工资吗?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2-01-18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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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不认可现金发放工资吗?
 

税务局不认可现金发放工资吗?

只要交个税,按规定入账,没有税务风险.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有代扣代缴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企业以现金发放工资,这部分需要记入员工工资总额,以员工个人工资总额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按国家有关规定,现金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

1.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各项工资性补贴;

2.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

3.支付各种抚恤金、学生奖学金、丧葬补助费;

4.支付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各种奖金;

6.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现行规定的结算起点为1000元;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结合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政府出台的《企业工资支付条例》,两部法规并没有禁止企业以现金形式支付工资.

但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工资,应注意一些问题:

1、劳动法要求公司必须以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作为计提社保等的基数,因此,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员工工资,这部分也要记入计提的基数.

2、《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个人的工资清单.工资清单应当包括工资支付日期、支付项目、应发工资、实发工资、扣除工资等主要内容.员工之所以需要向公司索要工资单,是因为公司如果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辞退员工,员工可以索取的经济补偿金是以员工每月工资标准进行计算.而员工工资单,是用来证明员工月工资额.公司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员工若起诉公司,公司必定败诉.

3、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有代扣代缴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企业以现金发放工资,这部分需要记入员工工资总额,以员工个人工资总额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4、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放的员工工资在税前可以据实扣除.企业以现金发放工资,在税前可以据实扣除,只要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在合理的范围内,且能提供有效的证明,如:有员工领取工资的签字单、公司关于工资制度的文件、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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