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费抵扣政策如何记账?
高速公路过路费发票,增值税按以下公式计算抵扣: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相关法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规定:"二、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及征收政策
(1)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2)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管理部门车辆发生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车辆使用费(含养路费,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等等),如果要明细核算,可设三级科目.如果是销售部门销售商品运输途中发生的费用,计入营业费用-运输费.如果是采购部门采购产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合并计入原材料采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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