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项目的进项税可以抵扣?
纳税人发生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进行抵扣:
(1)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下同)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2)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凡出租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的;
(3)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增值税转型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及会计处理:
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发生下列情形的,进项税额不得按上面的财税文件规定进行抵扣:
(1)将固定资产专用于非应税项目;
(2)将固定资产专用于免税项目;
(3)将固定资产专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4)固定资产为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将固定资产供未纳入财税文件适用范围的机构使用。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哪些项目的进项税可以抵扣】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