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在?
(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的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或是用于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那么自房屋使用或交付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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