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哪些情况转让无效?
一般来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属于民法典所调整的买卖行为,其效力如何应当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违反民法典第406条的规定.同时,抵押人还应当履行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买受人的合同随付义务.当抵押人未履行合同的随付义务时,或虽履行了合同的随付义务,但转让行为可能会给抵押权人造成实质上的损害,其转让行为的效力如何确定.
(一)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也未告知买受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二) 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告知买受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三) 抵押人虽履行了"通知并告知"义务,但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又未能提供相应担保,转让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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