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伙律师事务所出资人申报个税吗?
当然.
应缴个人所得税额=(全所收入总额×出资比例(或约定比例)×应税所得率-国家规定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
出资律师应于每月15日前填报《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A表)(以下简称生产经营A表)》办理预缴税款的申报.
出资律师每月应预缴个人所得税=(出资律师当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年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出资律师当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律所当年累计利润总额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②)×该出资律师分配比例③-3500×当年累计经营月份数.
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以身份划分,可以分为:
1、出资律师;
2、雇佣(聘用)律师;
3、兼职律师;
4、律所雇佣的律师助手及行政辅助人员;
5、律师以个人名义聘请的助手.
根据人员身份不同,其自律师事务所取得应税收入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不同,具体详见:附件《律师所人员身份个税缴纳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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