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招待费报销限额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填报说明规定:
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为本表第2+13行.本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因此,业务招待费基数的销售收入包括以下内容:
1.主营业务收入
2.其他业务收入
3.视同销售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额计算步骤如下:
1.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60%
2.销售(营业)收入*5‰
3.比较1和2的大小,按照较小的数据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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