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企业后如何处理?
首先,税务部门应向纳税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企业的违法事实和拟处罚决定,同时纳税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纳税人受到后在3日之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述材料,否则视同放弃申述,3日后税务机关向纳税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纳税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告知企业受到处罚的具体内容和金额,企业必须在受到该文书之日起15日之内交纳罚款,同时,这15日内,被处罚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如果不提,则视为被处罚人放弃,同意交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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