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精神,切实做好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工作,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办法》(会协〔2021〕22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与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综合评价排名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与事务所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在引导注册会计师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地方注协应当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综合评价排名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职责
在综合评价工作中,地方注协负责组织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登录综合评价信息采集程序,填报、核对百家排名相关数据,并对事务所上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1.组织事务所开展信息填报。今年综合评价排名方式与去年相同,所需部分数据及信息仍需要事务所自行填报。地方注协要组织相关事务所登陆中注协综合评价信息采集程序,指导其按照指标说明和操作手册的各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相关数据及信息(指标说明和操作手册可登录综合评价信息采集程序下载)。同时,检查和督促事务所登陆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完整更新本所的相关信息。事务所对填报和更新的数据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地方注协要督促事务所实施内部复核与监督,确保填报数据准确、无误,同时,填报数据及信息要可查实、可验证、可追溯、可问责。
2.做好填报信息审核工作。按照《办法》要求,地方注协负责对综合评价信息采集程序中各相关事务所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上报中注协。地方注协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审核事务所上报的数据及信息,重点审核事务所申请修改的信息,并要求事务所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审核过程要客观公正,审核结果要经得起检验和推敲。
三、注意事项
1.遵循时间安排。5月23日-6月6日,事务所登陆综合评价信息采集程序完成数据及信息填报,同时,地方注协审核无误后上报中注协。地方注协要重点关注2021年度全国业务收入前150名会计师事务所的填报进度与填报质量。
2.做好保密工作。地方注协要落实工作责任制,不得擅自对外披露事务所上报的任何数据及信息。
3.强化沟通协调。地方注协要安排专人负责综合评价信息填报及审核工作,其姓名、所属部门、联系电话(手机号)、微信号、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名等信息要上报中注协,以便加强沟通协调。对本地区事务所填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地方注协要第一时间上报中注协研究解决,不得拖延。
四、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联系人:中注协注册部 周京
电话:(010)88250136
邮箱:zhoujing@cicpa.org.cn
2.技术问题咨询联系人:马彦龙
电话:(010)88250337(0338)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