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期费用是否要结转?
一、筹建期发生的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科目,筹建期没有结束之前,不需要结转。
二、筹建期结束后,将开办费进行摊销,摊销方法:
1、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将开办费一次性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年终要进行纳税调整。
2、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三、要编制资产负债表。
会计报表不是根据外部需要来编制的,它是一个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全面体现。虽然暂时不对外报送报表,但是,也要按照要求进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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