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2-05-27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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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东北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动税务执法区域协同,营造东北区域良好的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与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大连市税务局共同起草了《东北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2年6月2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lswfgc@sina.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东北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30号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116021)。请在信封上注明“《东北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22年5月20日

  附件:东北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社会征求意见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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