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无形资产取得的收益属于利得吗?
新准则引入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无形资产的处置一般包括无形资产的出售,出租及报废.
企业出售或报废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企业出租无形资产也就说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形成的租金收入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不属于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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