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付给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可税前扣除吗?
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六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百,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下列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扣除:
(一)度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准予扣除.
(二)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计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财政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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